打破技能工人成长“天花板”!四川拟发布新规
近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
《四川省“新八级工”职业技能
等级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四川省人社厅网站截图
“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即由低到高,在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的基础上,再增设首席技师。
四川“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将如何建设?
涉及哪些主要内容?
跟着《征求意见稿》划重点👇
到2027年 全省首席技师达100名
根据《征求意见稿》,四川“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设提出了不同阶段的三个目标任务。
将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至2024年底,力争实现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省属国企全覆盖启动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启动实施的地方国企达到50家,鼓励和支持大型优质民企积极备案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还将实施分类考评、分级考核体系。至2026年底,省属国企、地方国企和已备案的大型优质民企,其对单位内技能岗位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覆盖面要分别达到95%、85%、75%以上。
此外,还将有序实施首席技师、特级技师评聘工作,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管理和服务。2024年至2027年,全省总计评定首席技师达100名、特级技师达1000名。健全高技能人才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形成人人学技能、有技能、长技能、比技能的技能型社会。
明确企业、人员、职业(工种)范围
《征求意见稿》针对企业、人员、职业(工种)实施范围进行了明确。
企业范围。经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或拟备案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优先在全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的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实施。
人员范围。单位所有技能工作从业人员,鼓励支持从事技能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在单位实习人员、有隶属关系的单位在岗职工等用工人员。
职业(工种)范围。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均可参加,可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与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业发展贯通的工程技术技能类职业(工种)优先实施。
8个方面保障技能人才发展
“新八级”制度,有助于打破技能工人成长的“天花板”,为技能人才构建一个更为畅通的发展通道。在具体等级评定、制度健全、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四川要如何做?
《征求意见稿》从加快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建立“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健全“新八级工”相关制度体系、有序实施特级技师评聘、探索首席技师评聘试点等八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其中,在健全“新八级工”相关制度体系方面,用人单位要以“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要求为依据,按照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建立适应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新八级工”评价标准或评价规范。同步健全“新八级工”聘期管理、日常和动态考核制度,建立退出机制,实行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等。
《征求意见稿》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要广泛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用人单位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初期,制定定级考评和直接认定的操作细则,面向本单位职工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定级考评可根据岗位条件、职工日常表现、工作业绩等开展,可与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攻关、揭榜领题等相结合,支持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依据直接认定工作指引细化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针对技能人才的更高层次成长,《征求意见稿》要求,用人单位要有序实施特级技师评聘,依据评定条件细化制定本单位特级技师评聘工作方案,明确评审职业(工种)范围、评价标准、评审条件、评审方式、组织形式、时间安排以及薪酬待遇配套措施等具体规定。同时,已备案实施特级技师评聘的用人单位可先行探索首席技师评聘试点,参照特级技师评聘工作程序开展。
此外还要求,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管理服务,试行建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三年管理期制度,将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纳入全省及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和高层次人才库,落实高层次人才服务,设置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建立退出机制。
看看“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
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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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原文件
来源 | 四川发布客户端综合 图据视觉中国
编辑 | 张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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